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清远校区3#配电房低压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一、 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清远校区3#配电房低压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二)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 最高限价:人民币29.6万元

(四) 获取文件方式:无需现场报名,请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五) 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624日(周下午14:00-14:30

(六) 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220624 日(周下午14:30截止。

(七) 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地址: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天河校区综合楼采购中心903室(苏老师 020-37198547)。

二、 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 报价人必须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承修类五级(或以上)及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三) 报价人必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四)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提供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仲裁情况(提供公告发布后至报价截止日期前任意一天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三、 报价响应要求

(一) 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应包括货物,相关辅件、组件、耗材以及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税票等相关费用。

(二)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前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三) 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逐一作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必须以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快速竞价采购项目报价响应表》作为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以报价时间截止送达指定地点)。


四、 结果确认方法:

(一) 基本原则:报价时间截止后,评委会进行资格性复核,在当日内核实各供应商报价内容,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排序第1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一致情况,以参数、服务正偏离者排序第1位。

(二) 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不满足竞价需求的,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2.供应商资质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不满足竞价需求;

3.供应商报价时未将产品参数[服务方案] 按本采购文件所附的报价响应表的格式作为附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交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不满足竞价需求,或者出现报价内容与附件信息前后不一致;

4.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无法核实,或者经其品牌官方渠道核实所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竞价需求,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三)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无法履行竞价承诺或者放弃成交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四)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或者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按报价无效处理,并报告监管部门查处。


五、 采购人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备料款。

2、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与此同时,供货商向采购人缴纳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证金自验收之日起两年内无质量问题无息退给供货商。

六、 违约责任: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一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项目。

1.拒绝配合采购人实施相关检查核验工作的;

2.成交后,不履行竞价承诺或放弃成交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的;

3.成交后,因产品质量(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或违约等行为被用户书面反映并经核定为属实的。

4.串通报价,违反公平竞争行为。

因涉及到学校防疫工作需要,请各供应商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17点前将《校外来访人员出入校园报备表》电子版发送至305321222@qq.com。

温馨提示:各报价人应遵守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防疫期间应按学校要求测量体温、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等进出学校,如因不遵守学校防疫要求导致报价人无法按时提交报价文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各报价人应如实上报是否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接触史,是否有身体异常状况等,禁止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和未经过隔离期的人员参与项目开标活动。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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